发布日期:2017-12-11 点击次数: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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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拆迁是什么?
协议拆迁指经拆迁人、被拆迁人协商一致,由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支付货币、提供安置房屋,被拆迁人将房屋交由拆迁人拆除的拆迁方式。与征收程序相比,协议拆迁既不被限定于公益项目,也无需经过复杂的审批程序。协议拆迁的主导部门不是行政主体,而是普通民事主体,通过与被拆迁方订立民事协议的方式实现对其房屋拆迁的情形,这种协议拆迁不具有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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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拆迁常见的陷阱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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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拆迁不受土地征收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
对城市的房屋实施征收拆迁,需要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必须遵循严格的法定程序行事。该有的程序、步骤,一个也不能少,一步也不能跳过。对集体土地的拆迁,需要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等的规定,也都是要走正常法律程序的。然而“协议拆迁”的拆迁人是村委会之类的非行政机关,其拆迁行为不受“依法行政”原则的约束,只要协议达成双方愿意。
集体土地拆迁的核心是通过行政强制手段将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为国有土地所有权。在协议拆迁中既不存在行政强制,更没有涉及土地所有权的变更。因此,协议拆迁无论从形式上还是内容上均与土地征收程序存在明显区别,两者不属于同一类型的行为,无法根据土地征收程序的标准来判断协议拆迁的效力。
拆迁主体是一般民事主体,不受行政法规的限制
面对一份行政协议,即政府一方为主体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如果履行发生争议,政府是要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被告的。因此在实践中,这类协议一旦签订,实际履行的几率很高。拆迁补偿协议性质为民事协议,而不属于行政协议,拆迁人的履约压力小,被拆迁人的维权更困难。拆迁补偿协议的签约主体为普通的民事主体,如果其不履约,被拆迁人即使诉讼难度很高,开发商可能耍赖称没钱,村委会班子解散了没交接新村委会不了解情况。实践中,民事协议得不到履行是常有的事儿,如同家常便饭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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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协议拆迁不满意时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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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随便签字,除非你对拆迁补偿很满意。如果对协议搬迁不满意就不要签订协议,没协议,它就没法拆迁。开发商没法拆,村委会也没法拆,当然违法暴力强拆的行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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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聘请专业征收维权律师帮助协商、谈判。虽然是协议拆迁,但是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满意的拆迁条件,其难度相较于一般征收项目绝对是有过之而无不及。面对此种情形,聘请专业征收维权律师介入则显得十分比喻,因为专业拆迁办案经验丰富,又是协商谈判专家,在这方面的经验、见识要显著强于被拆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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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拆迁方让你搬迁或者侵犯你合法权益时,首先保护自己人身安全,然后报警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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